关注若羌微信平台
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>网上办事>面向企业>企业纳税>详细内容

延期缴纳税款审批

  • 办事指南
  • 办理机构
  • 流程图示
  • 表格下载
  • 常见问题

  一、窗口经办人于每月1-5日收到纳税人递交的《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》时,应向其发放《延期缴纳税款审批表》一式三份,要求其如实填报,同时提供有关资料。 
  二、经审核确认其“特殊困难”属实和“延期入库计划保证”可行的,,可填写同意上报的意见。 
  三、经科长、局长审核同意后,逐级上报区局审批,审批最长期限为三个月。 
  四、逐级审批结束后,返还纳税人《延期缴纳税款审批表》一份。 
  五、对不予审批延期缴纳税款的,填写书面《不予批准延期缴纳税款通知书》,要求按时办理税款入库。 
  六、对超过当月5日递交的《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申请报告》应不予受理。

受理部门:若羌县地税局
联系电话:7105078
单位地址:若羌县胜利路

受理部门:若羌县国税局
联系电话:7100359
单位地址:若羌县胜利路

一、窗口经办人于每月1-5日收到纳税人递交的《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》时,应向其发放《延期缴纳税款审批表》一式三份,要求其如实填报,同时提供有关资料。 
  二、经审核确认其“特殊困难”属实和“延期入库计划保证”可行的,,可填写同意上报的意见。 
  三、经科长、局长审核同意后,逐级上报区局审批,审批最长期限为三个月。 
  四、逐级审批结束后,返还纳税人《延期缴纳税款审批表》一份。 
  五、对不予审批延期缴纳税款的,填写书面《不予批准延期缴纳税款通知书》,要求按时办理税款入库。 
  六、对超过当月5日递交的《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申请报告》应不予受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