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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
来源:若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: 发布时间:2015年12月16日 浏览次数:6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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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:若羌县党政办公大楼5楼

联系电话: 0996- 7101213

电子邮箱: 1025031519@qq.com

互联网址: http://yjj.www.12301gd.com/

微信号: 楼兰食事药闻

领导班子成员

张根涛 局长

麦合木提•吐尔迪 党支部书记

袁玉海 副局长

办公室主任: 管宏毫

联系电话: 0996-7101213

主要职责

一、组织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、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食品、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、法规和政策;

二、负责权限内餐饮服务许可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。

三、负责权限内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,监督执行国家保健食品标准,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。

四、负责权限内药品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。监督执行国家药品、医疗器械标准;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、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。

五、负责权限内药品经营企业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、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的初审,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,监督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。

六、负责权限内药品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,组织开展药品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、药物滥用监测,依法监管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、毒性药品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药械。

七、组织实施中药、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;组织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。

八、负责组织权限内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食品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及餐饮服务环节从业人员培训。

九、负责受理举报投诉、组织查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食品、化妆品组织等生产、经营、流通、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。

十、承办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行政审批事项

餐饮行政许可事项

1.许可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》、《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》、《餐饮服务安全监管办法》

2.申报条件:(一)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、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、贮存等场所,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,并与有毒、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;(二)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、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,有相应的消毒、更衣、洗手、采光、照明、通风、冷冻冷藏、防尘、防蝇、防鼠、防虫、洗涤以及处理废水、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;(三)具有经食品安全培训、符合相关条件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,以及与本单位实际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;(四)具有合理的布局和加工流程,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,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、不洁物;(五)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3.申请者提供的材料:1.名称预先核准证明(已从事其他经营的可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);2.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或者业主)的身份证明(复印件);3.符合相关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资料;4.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;5.餐饮服务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(如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协议等);6.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、加工流程、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及说明;7.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;8.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或情况说明;9.生活饮用水安全检测报告;10.设置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及人员的证明资料;11.关键环节食品加工规程;12.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;13.与实际产品内容相符合的标识说明样张;14.与规模相适应的配送设备设施;15.不属于被限定人员的说明资料;16.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;17.其他资料

4.办理程序:1、申请人提交符合要求的材料后,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职负责许可工作人员受理;2、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大队现场验收;3、专职负责许可工作人员发放许可发证。

5.收费标准及依据:

收费标准: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收费每人5元

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业前和年度卫生学评价 100-500元/户/次

收费依据:新价非字[2000]51号

6.服务承诺:以人为本、监管为民、提升形象

7.办理时限:20个工作日

8.承办人(科室)及联系方式:综合办公室;0996--7101213

9.监督(投诉)渠道:0996—710169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