若羌县交通运输局
地址:若羌县315国道旁军粮供应站3楼
联系电话: 18799855341
互联网址: http://jtj.www.12301gd.com/
领导班子成员
钟波 局长
刘泽海 书记
张扬俊 副局长
艾力依达依提 副局长
办公室主任: 王明军
联系电话: 13139735395
主要职责
1、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公路交通的方针、政策、法规、编制若羌县乡公路交通发展规划。
2、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县道、乡道及重要专用公路的建设,养护路政等组织管理,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公路环保工作。
3、会同县有关部门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和交通基础设施、建设市场,建立完善信息服务体系,引导交通运输优化结构、协调发展。
4、负责我县公路运输经济及技术管理,负责汽车维修市场,车辆技术检测,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等工作的行业管理。
5、指导我县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企业管理工作,负责对所属企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的监督。
6、指导我县交通行业的精神文明和职工队伍建设,负责我县交通行业的法制宣传,交通行政复议工作。
行政审批事项
一、超限运输车辆上路行驶的审批事项
1、许可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》第五十条
2、申报条件:根据现场勘查确定道路行驶路线。
3、申请者提供的材料:1、申请报告;2、单位或个人有效证件;3、选择执行时间申请书;4、承运人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时,除提交书面申请外,还应提供下列资料和证件:(一) 货物名称、重量、外廓尺寸及必要的总体轮廓图;(二) 运输车辆的场牌型号、自载质量、轴载质量、轴距、轮数、轮胎单位压力、载货时总的外廓尺寸等有关资料;(三) 货物运输的起讫点、拟经过的路线和运输时间;(四) 车辆行驶证;(五)加固措施、专家论证报告。
4、办理程序:个人或单位申请→路政所受理→现场勘验检查→县交通局长办公会研究→主管领导审批→县农村公路路政所发放许可决定。
5、收费标准及依据:关于重新制定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赔偿收费标准》的通知( 新价非字(1998)68号)
6、办理时限:一般情况3个工作日内办结、特殊情况7个工作日内办结、需上报有关机关批准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7、承办人(科室)及联系方式:若羌县农村公路路政所 0996—7104765
二、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审批事项
1、许可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》第五十四条
2、申报条件:根据现场勘查确定不影响道路行驶安全
3、申请者提供的材料:(1)申请书<1>主要理由;<2>标志内容;<3>标志的颜色,外廓尺寸及结构;<4>标志设置地点(公路名称、桩号);<5>标志设置时间及保持时间。(2)设计图纸。
4、办理程序:个人或单位申请→路政所受理→现场勘验检查→县交通局长办公会研究→主管领导审批→县农村公路路政所发放许可决定。
5、收费标准及依据:关于重新制定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赔偿收费标准》的通知( 新价非字(1998)68号)
6、办理时限:一般情况3个工作日内办结、特殊情况7个工作日内办结、需上报有关机关批准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7、承办人(科室)及联系方式:若羌县农村公路路政所 0996—7104765
三、公路建设项目的开工报告的审批
1、许可依据: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》第二十五条
2、申报条件:县境内国省道建设项目的开工报告,由自治区交通厅负责审批,县境内重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开工报告,由巴州交通局负责审批,县境内其它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开工报告,由若羌县交通局负责审批。
3、申请者提供的材料:(1)申请书<1>主要理由;<2>当地县人民政府批准;<3>县级及县级以上环境主管部门的环境评估许可报告;<4>县级及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用地审批手续;<5>安全保障措施;(2)施工组织计划。(3)设计图纸。(4)工程概预算。
4、办理程序:个人或单位申请→路政所受理→现场勘验检查→县交通局长办公会研究→主管领导审批后发放许可决定。
5、收费标准及依据:不收费,县交通局对个人修建道路仅实行备案登记制。
6、办理时限:一般情况3个工作日内办结、特殊情况7个工作日内办结、需上报有关机关批准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7、承办人(科室)及联系方式:若羌县农村公路路政所 0996—7104765
四、铁轮车、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上路行驶的审批事项
1、许可依据: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》 第四十八条
2、申报条件:根据现场勘查确定行驶路线(该车辆必须通过沥青路面或混凝土路面)。
3、申请者提供的材料:(1)申请书<1>主要理由;<2>行驶路线及时间;<3>行驶采取的防护措施;<4>补偿数额。(2)车辆或者机具的行驶证件。
4、办理程序:个人或单位申请→路政所受理→现场勘验检查→县交通局长办公会研究→主管领导审批→县农村公路路政所发放许可决定。
5、收费标准及依据:关于重新制定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赔偿收费标准》的通知( 新价非字(1998)68号)
6、办理时限:般情况3个工作日内办结、特殊情况7个工作日内办结、需上报有关机关批准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7、承办人(科室)及联系方式:若羌县农村公路路政所 0996—7104765、
五、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、电缆等设施的许可事项
1、许可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》 第五十六条
2、申报条件:根据现场勘查确定
3、申请者提供的材料:(1)申请书<1>主要理由;<2>地点(公路名称、桩号及与公路边坡外缘或者公路界桩的距离);<3>安全保障措施;<4>施工期限;(2)设计图纸。
4、办理程序:个人或单位申请→路政所受理→现场勘验检查→县交通局长办公会研究→主管领导审批→县农村公路路政所发放许可决定
5、收费标准及依据:关于重新制定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赔偿收费标准》的通知( 新价非字(1998)68号)
6、办理时限:一般情况3个工作日内办结、特殊情况7个工作日内办结、需上报有关机关批准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7、承办人(科室)及联系方式:若羌县农村公路路政所 0996—7104765
六、穿越公路修建桥梁、渡槽或者架设、埋设管线等设施的,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、埋设管线、电缆等设施的许可事项
1、许可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》第四十五条
2、申报条件:根据现场勘查确定
3、申请者提供的材料:(1)申请书<1>主要理由;<2>地点(公路名称、桩号及与公路边坡外缘或者公路界桩的距离);<3>安全保障措施<4>施工期限;<5>修复、改建公路的措施或者补偿数(2)设计图纸。
4、办理程序:个人或单位申请→路政所受理→现场勘验检查→县交通局长办公会研究→主管领导审批→县农村公路路政所发放许可决定
5、收费标准及依据:关于重新制定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赔偿收费标准》的通知( 新价非字(1998)68号)
6、办理时限:一般情况3个工作日内办结、特殊情况7个工作日内办结、需上报有关机关批准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7、承办人(科室)及联系方式:若羌县农村公路路政所 0996—7104765